今天,婚姻破裂成了常態,而不是例外。我們發現越來越難讓兩人的結合維繫下去。結果,我們似乎失去了走入婚姻的勇氣。我們寧選其他的安排,因為那麼一來比較容易脫身。
是什麼讓我們這麼難建立持久的聯繫並且謹守一段感情?在無數的例子裡,婚姻失敗都是因為一方無法尊敬另一方是獨立的個體。這份尊敬牽涉到承認並欣賞另一半的自主權,並且給予空間。
愛會滋養並且鼓舞個人的性格。它盡力創造一個氣氛,讓每一方真實的自我都能生存,讓我們可以體驗並表達我們性格的全部深度。唯有尊敬雙方的個人性──他或她的完整性和自主權──得到實踐,愛才能在一段感情中茁壯繁茂。這樣的感情才能讓我們在對方眼裡是真正的我們。
要是我們不能欣賞另一半的自主權,我們就是無力或拒絕去看見另一半的真面目。我們的認知被童年或青少年期起就得不到滿足的需求──跟我們父母有關的需求──給扭曲了。我們不能指望由我們的配偶來滿足這些需求。
可是我們不滿足的童年需求卻沒有隨時間而減弱或是消失於無形,而是在我們心裡抱窩,絕對真實,而且壓迫著我們,矢志要求滿足。我們的過去開始用不實際的期望來損壞我們的現在,不再能夠分辨出那是童年時的需求。這些需求在眼前變成了不可理喻的苛求,通常對象都是我們最親近的人──最常見的是配偶。我們也許會反抗個人的界限,不尊敬我們重要的另一半是個獨立的成人。我們把過量的責任加諸他們身上,指望他們能驅散我們的傷心難過。我們和配偶並不是平等的夥伴關係,而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目的來剝削這個關係,表現的形式有許多種,比方說我們會死纏著配偶不放,期待他或她能提供我們根本沒有任何成人能夠供應的安全及保護。
生命本就不安全。小時候,我們有權利期望四周的成人給我們庇佑和保護。可是長大之後,我們必須逐步學習去面對,獨自面對生命隱含的不穩定和不安全。有些成人就是不願意扛下這種責任,反而依賴別人,拒絕長大,指望別人接下他們的成人角色。他們遇到了阻礙總是責怪他人,指望別人為他們的傷心難過負責,結果他們表現得像小孩子,從來不需要付出,從來不必為他人設想。他們死也不承認自己有什麼責任義務,他們只認定自己有權如何如何。
生命是我們沒辦法交給別人代理的責任。我們長大了之後,就絕不能再期望別人當我們的母親或父親;我們必須要做自己的父母。我們必須長大,變成獨立的個人,願意為自己的人生承擔責任,如果需要,也願意正視我們的過去。
我們的過去是愛情裡的輔輪
下列的兩個例子都說明了過去的未解之題如何阻撓我們徹底活在當下。我們無法看見伴侶的真面目,反而只看到被自己過去的需求所扭曲的形象。不自覺地活在過去,又在象徵層面歷史重演,變成了我們存在的「正常」狀態。可是在愛情裡,絕對會出現問題。每個伴侶都會不快樂,責怪另一方造成了自己的悲哀。每一個都想要改變對方。因為被過去禁錮了,兩個伴侶都沒辦法長大。
「妳在哪裡,堅強的女人?我在這裡,妳虛弱的夥伴。」
一個拒絕長大的人會排斥所有的責任。他找別人──配偶最為常見──找個願意分擔更多責任的人。他是怎麼做到的?
憑直覺。他送出下意識的信號,那些符合他要求的人自然接收得到。比方說,男人可以送出無助的信號,透露出他在找一個願意照顧他並且扮演母親角色的女人。如果把這些秘密的信號解讀出來的話,很可能就像這樣:「妳在那裡,堅強又有力的女人?我在這裡,妳虛弱、無助的夥伴,我是永遠也離不開妳的男人,事事都得依賴妳!我要妳幫我負起責任來。我需要妳因為我不想長大。我需要妳當我的媽。把我護衛在妳的羽翼下!」
在下意識的層面,這些秘密信號會打動某個正在找人來照顧的女人。她可能早就有照顧別人的漫長歷史,從年幼時照顧父親或母親就開始了。照顧別人成了她的定位中不可缺的一部分。她只有變身為別人依賴的人才能和別人接軌。假如她一開始就被別人看成是一個總是會幫忙並且諒解他人的人,那她也會學著如此看待自己。她缺少為自己著想、留意自己需求的能力,只是一味注意別人,總是關心別人是否安好,犧牲自己的需求來迎合別人的需求。
任何女人接收到無助男人送出的信號,都應該會警鐘大作。不過無我的女人卻聽不見警鐘──就算聽到了,她也會誤以為是婚禮的鐘聲。她一頭就栽進了愛河,覺得終於找到了此生最愛。可是這一對男女卻沒辦法以平等的夥伴關係一起生活,反而是過去未解的課題扭曲了他們看待彼此的方式。下意識裡,他們的過去會破壞他們的現在。他們並不是愛上了對方,他們是愛上了終於可以讓童年需求滿足的希望。
「你在哪裡,軟弱的人?過來這裡讓我控制你。」
再談談另一個例子:一個女人長大了卻無法與自己的母親認同。這個做母親的或許排拒她的女兒,當她是一個威脅到她的競爭者。說不定是這個做母親的始終不能接受自己是個女人,始終沒學會珍惜她的女性特質。她很可能是童年性虐待的被害人,一直沒有機會克服痛苦的經驗。她沒有其他選擇,只能壓抑事關虐待的一切記憶及感覺,因而不知道虐待的後果仍然影響著她的性別。她不喜歡體內的這個女人,所以也不喜歡在女兒身上看見的女人。她無法疼愛自己的女兒,不喜歡跟她親近,而且很少碰她、抱她,或是表現母愛。她也許把女兒照顧得很好,可是只是出於責任感。因為她心中懷著內疚,愧於不能愛她的孩子,所以她反而盡量當模範母親,一切都「照書上來」,其實她仍和自己的孩子很疏遠。可是因為罩上了一層完美的面紗,所以母女間的距離始終沒有人注意到。
做女兒的沒有機會從母親那兒學到當女人是怎麼回事。少了親密關係,她沒辦法從母親那找到她需要接觸以及仿效的女性對照物。她和自己的女人角色一直沒有接觸,不能去愛、去尊敬心中的那個女人,因為她母親忽視了那個女人,也排斥那個女人。
也可能做父親的在行為舉止中告訴孩子他並不尊敬他的妻子。父母的關係最大的特色可能是缺乏真正親密,結果影響了父母親情緒上的健全。做父親的把怒氣和挫折發洩在妻子身上。他以數不清的方式讓妻子知道她有多無能、多白痴、多低等。原因可能是這個做父親的並不承認內心的軟弱,反而學會了去輕蔑它。他很可能把女性的溫柔當成是軟弱,所以他攻擊妻子心中的女人,以他對待自己軟弱的不敬來對待她。這麼一來,他也教導女兒不尊重她自己。做女兒的從父親的批評和輕視中解讀出自己身為女人的價值,學到了她是沒有價值的人。
為了獲得自信和自尊,做女兒的別無選擇,只有認同父親。她感覺不像個女人,可是她知道她也不是男人。她覺得有必要為缺少男子氣概做補償,於是她盡可能表現得像個男人。切斷了女性特質,她萬般辛苦地爭取男子氣概。她覺得和父親比較親近;有了他的鼓勵,她甚至會把對母親的愛全部移轉到父親這裡,和他一起排斥他的妻子。輕視她的母親,做女兒的也學會了輕視自己是個女人。
接納自己女性特質的女人很清楚身為女人的價值,對她而言,身為女性是一種自然的存在狀態,不是什麼她需要彌補的威脅或缺憾。她樂於和男人共同生活;她和丈夫立足點平等,即使她和他不一樣。他們的平等是建立在對彼此本色的尊敬上,無論是兩人的相異處或是相同處。
上述的例子裡當女兒的不能和母親認同,又缺少了健康的女性楷模,等她長大之後,她就會變成心理分析理論中的「有陰莖的女人」。她模仿父親無情的舉止,想要彌補自己不是男人──她相信唯有這個性別才有價值、才值得欣賞。無法以女人的身分和男人展開平等的夥伴關係,她尋求的配偶會是一個讓自己被控制、被支使得團團轉的人。他們的關係永遠是持續不斷的權力角逐,形之於外的模式就是不停的衝突和爭吵。女方覺得必須強勢──強勢到足以抑制男方的陽剛對照,免得她必須面對自己的女性特質。
這樣的愛情是不會有真正的親暱的,因為男女雙方對彼此而言都不是男人女人。他們都覺得空虛,對兩人的關係覺得不自在,因為兩人的需求都沒有滿足。在他們的權力競逐中,他們把自己的煩惱怪罪到對方頭上,這就讓他們更難找到親密關係。
只要他的妻子在場,做丈夫的就覺得不快樂,可是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只要他願意接下悲慘男人的角色,這一對男女就可以不用去面對他們的痛苦。可是如果這個男的開始質疑自己的角色,拒絕由他的妻子來界定兩人的關係,他就會創造出危機來,而這個危機可以帶來成長──逼得伴侶雙方無路可走,只能正視他們的痛苦,加以處理。否則的話,他們可能只剩下走上離婚一途。
除非我們看見自己,否則看不見別人
唯有彼此尊敬,一段感情才會茁壯;換句話說,伴侶雙方必須看見對方的本來面目。少了這份尊敬,愛情就不是兩人結合,而是利用對方。要結合當然需要一個可以結合的人,所以雙方都必須與自己真實的自我連結。我們必須了解我們自己真正的性格,才能認清並且尊敬別人的性格。所以第六個自相矛盾的說法來了:唯有孤獨才能讓我們相聚。
要是我們不清楚自己的過去,我們無可避免就會一直活在過去。如果我們被個人的過去所監禁,我們真實的性格就不會誕生。我們的過去扭曲了我們看自己的角度,也扭曲了我們看別人的方式。要看清別人的真實面,首先我們必須真正看見自己──而為了要看見自己,我們就必須移除遮擋了視線的障礙。我們必須面對過去,察覺出過去隱藏了什麼。
面對過去的話,我們得一肩挑起責任來。這句話的意思是不能再把自己未解決的問題怪罪到別人頭上。我們自己的不幸不能再推給朋友、同事、鄰居、超了我們的車的人──而且我們也不再埋怨自己的人生沒有變得更美好都要怪我們的伴侶不肯改變。
一肩挑起責任需要我們承認自己的不完美與不完整。只要我們對自己的缺點盲目,否認我們需要長大,我們就很難不把自己的不快樂都推給伴侶。可是通常我們都要等到痛苦承受不住了,才會承認;我們都是等到痛苦變得太強烈,逼得我們不得不去正視,這個時候我們才會願意承認。
假如我們指望別人來扛起我們的痛苦,就不會有成長。再回到先前那個無情的女人和軟弱可悲的先生那個例子。如果男的繼續扮演他現在的角色,他的妻子就沒有理由要去正視她的問題;她對權力和控制的幻覺並沒有受到威脅。而這個男的也沒有成長,沒知覺到他肩負了別人的痛苦,除非他能夠認清自己。
正視自己的痛苦絕不是什麼愉快的經驗。與其面對我們自己的不完整,怪罪別人要方便得多。可是承認自己的不完整卻是讓我們學會尊敬別人的不二法門。除非我們做到了尊敬別人,否則我們的感情就會缺少真正的親暱,我們也無法和重要的另一半共營平等的關係。
對他人缺少尊重通常都脫不了膚淺的自我認識。我們對自己知道得越少,就越覺得有必要批評、月旦、譴責別人。新約說得好,我們看見鄰居的眼裡有刺,卻看不見自己眼裡有梁木。我們批評別人、譴責別人,為的是避免正視自己的軟弱。我們輕視別人,其實我們真正輕視的是我們心裡不願承認的東西。我們對別人的評斷其實評的是我們自己,多過了我們瞧不起的人。我們想要迴避的內心邪惡越大,我們譴責別人的需要就越強烈。我們越是深入認識自己,就越能夠尊敬別人。
-摘自《投降的勇氣》部份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