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凱爾曼◎著 趙丕慧◎譯

定價:320元
特價79折:253元

1.您是何時知道自己想當作家的?
我很小就發覺自己想要當作家,大概是六七歲的時候。我記得那時候我就很愛看書,從那時候開始我就一直想要當作家。我覺得非常幸運,可以有機會實現畢生的夢想。

2.《Pigeon English》的靈感是來自哪裡?
最大的靈感是新近對英國的兒童,尤其是住在貧民區的兒童的批評。許多人對這個國家的兒童的持刀犯罪和暴力行為爭論不休,我自己也是在類似書裡的平價社區長大的,我想要表現出這些兒童的生活的正向的一面,用一種之前未必有過的方式說出他們的故事。

3.本書中您最喜歡的角色是?
所有的角色我都喜歡──他們都有獨特的聲音,有自己的精神──不過一定要選的話,我會說是主角哈里遜。我們透過他的眼睛去看世界,他也是故事的敘述人,我非常愛他;他對世界有那麼多想像,是那麼的好奇,我覺得寫他也是給我自己一個啟發。他是我很有興趣的一個人物,而且他也是好孩子,我非常喜歡他。

4.您的角色和故事都做過什麼研究?
我想是要看是什麼樣的故事。我很幸運,這一本書有許多材料都來自我自己的經驗、我自己的背景,所以我有現成的資料。書中許多角色是根據我在成長過程中或是成年後認識的人而塑造的。另外,我覺得張大眼睛、打開耳朵,看新聞看報紙──也就是注意你四周的人事物──也可以幫助你發展出一個完整原創的故事。

5.您最愛的第一本書是什麼?
我記得我愛上的第一本書好像是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我記得是六七歲的時候我的祖父母給我的。我記得這是第一本讓我一讀再讀的書,也是第一本讓我有「大丈夫亦若是」這個想法的。

6.關於您的下一本小說,可不可以稍微透露一點?
我可以告訴你這是真人真事,他是我認識的一個印度人,他有一個非常不一樣的嗜好:他專門破世界記錄,而且都是考驗毅力和體力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這本書半是傳記半是小說,我希望能在不久的將來完成。

有看到血欸。比你想像中黑。阿喬炸雞店外面的地上到處都是。太扯了啦。
喬登:「你敢摸我就給你一百萬鎊。」
我:「你哪有一百萬鎊。」
喬登:「那就一鎊。」
我是很想摸的啦,可惜沒辦法再靠近了。拉了一條線:

刑案現場禁止進入

敢越線就會歸於塵土。
我們不准跟警察講話,警察必須要專心。萬一殺手又回來了怎麼辦?我看到他腰帶上的手銬,可是看不到槍在哪裡。

死掉的男生的媽媽在看守那攤血。她不肯讓血流走,看得出來。天上像要下雨,把血沖走,可是她不准。她都沒有哭,全身硬梆梆的,眼睛兇巴巴的,好像她的責任就是要把雨嚇回天上去。一隻鴿子在找東西吃,就踩著血在走路。連鴿子也在難過,看得出來牠的眼睛粉紅粉紅的,而且有死亡。

花都垂了。還有死掉的男生穿校服的照片。他的毛衣是綠色的。

我的毛衣是藍色的。我的制服比較讚。唯一不好的地方是領帶,癢死了,會刮到我。我最討厭會害我很癢的領帶了啦。

沒有蠟燭,反而有啤酒瓶。死掉的男生的朋友也有寫信給他。都說他是很讚的朋友。有的字寫錯了,可是沒關係啦。他的足球鞋綁在欄杆上,耐吉的,還很新,止滑釘還是金屬的,超有型的。

喬登:「我去給他偷好不好?他緩正也不會穿了。」

我假裝沒聽到。喬登都嘛是嘴巴說一說而已,而且那雙鞋他穿太大了,會像穿兩隻船。可是掛在那裡空空的,我也想穿,可是絕對不會合腳啦。

我跟死掉的男生只是半個朋友。我不太常看到他,因為他比我大,也不是跟我同校的。他可以放手騎腳踏車,可是你也不會嫉妒,暗中希望他跌倒。我在心裡幫他禱告,只說了很遺憾。我只記得這句。我假裝只要很大力瞪,就可以讓血流動,又流回去變成一個男生。我可以靠這個辦法讓他活回來。真的可以欸。以前我住的地方有一個酋長就是那樣把他的兒子救回來的。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都還沒出生咧。哇咧,真的是奇蹟說。可是這一次沒有用。

我把皮球送給他。我不需要了,反正我的床底下還有五個。喬登只給了他一個在地板上撿到的小石頭。

我:「那不算,一定要拿你自己的東西。」
喬登:「我那嘸東西。我又不知道要帶禮物來。」

我給了喬登一條草莓軟糖,讓他拿去給死掉的男生,然後我又教他畫十字。我們兩個都畫了十字。我們很安靜,感覺還滿重要的。我們用跑的回家。我輕輕鬆鬆就跑贏喬登了。誰也跑不贏我。我是七年級跑最快的。我只想快點跑掉,不能讓死亡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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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附近的樓房都嘛很宏偉。我家那棟樓跟詹姆斯鎮的燈塔一樣高。三座高塔連成一排:盧森堡大廈、斯德哥爾摩大廈、哥本哈根大廈。我住的是哥本哈根大廈,有十四層樓,我家在九樓。一點也不會恐怖說,現在我已經可以從窗戶看出去,而且肚子也不會翻觔斗了。我喜歡坐電梯,超屌的啦,尤其是只有一個人的時候。那時候你可以是鬼魂或是間諜。你連尿臊味都會忘掉說,因為電梯動得很快。

樓底下風很大,好像大游渦。站在下面高塔和地面銜接的地方,張開手臂,可以假裝自己是小鳥。你可以感覺有風吹,好像要把你吹得飄起來,差不多就像在飛欸。

我:「手再分開一點!」
喬登:「已經不能再開了啦!好娘喔,打死我也不要再做了啦!」
我:「才不娘咧,很讚的啦!」

哇咧,這是感覺你沒有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千萬不要讓風把你吹得飛起來,因為你不知道會吹到哪裡去。搞不好會掉進灌木叢裡或是掉到海裡。

英國不管什麼都有一大堆不同的說法,萬一忘了一個,總是還有別的詞給你挑挑揀揀的。很方便。娘、白目、遜咖的意思都一樣。噓噓、小便、澆水說的也是同一件事(跟老大請安也是)。老二就有一百萬種說法。我轉到新的學校以後,知不知道康納•格林開口就跟我說什麼?

康納•格林:「幸福嗎?」
我:「幸福。」
康納•格林:「你確定?」
我:「確定。」
康納•格林:「真的確定?」
我:「應該吧。」

他一直問我幸福嗎,問個不停。最後我已經煩死了,然後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確定了。康納•格林哈哈笑,我根本不知道有什麼好笑的,然後馬尼克才跟我說他是在耍我。

馬尼克:「他不是問你幸不幸福,他是問你有沒有老二。他看見每個人都這樣問,只是在鬧你。」
原來是在玩同音字,真正在說的是那個啦。

是「性」福不是那個「幸」福。

康納•格林:「上當了嚄!真好騙!」

康納•格林就是愛搗蛋,明明沒怎樣也要鬧一鬧。認識他的人一定都先知道他這個毛病。反正我也沒輸,我有老二。如果不是真的,那笑話就沒什麼好笑了啦。

有人拿陽台來曬衣服種花。我只拿陽台來看直升機。有一點暈暈的,不能超過一分鐘,不然就會凍成冰棒。我看見X火在把名字寫在斯德哥爾摩大廈的牆壁上。他不知道我看得見。他寫得很快,字還是寫得滿清楚的。 我也想把名字寫得那麼大,可是噴漆太危險了,沾到身上永遠也別想要洗掉。

小樹苗關在籠子裡。用籠子把樹關起來是怕你會偷樹。哇咧,神經病,誰會偷樹啊?誰會為了搶阿喬炸雞就把一個男生掛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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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把電話換免持聽筒,聲音好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過來的。爸爸的聲音會有回音,好像是關在潛水艇裡面,沉到海底。我假裝他只剩下一小時的空氣,再不得救就完蛋了。每次都把我嚇得要死掉。爸爸逃不出來,家裡就只有我一個男人了。他還跟我說過,家裡什麼都要靠我。我跟他說我的鴿子。

我:「有一隻鴿子從窗戶飛進來。麗迪亞嚇死了欸。」
麗迪亞:「我才沒有咧!」
我:「她明明就有。她說鴿子的翅膀很恐怖,我只好去把鴿子抓起來。」

我放了一點麵粉在手掌裡,鴿子就落到了我的手上,牠只是肚子餓啦。我拿麵粉騙牠。你走路要夠慢,走太快就會嚇到鴿子,牠就會飛走。

麗迪亞:「快點啦!牠要咬人了啦!」

我:「咬你的頭咧!牠只是想出去啦。不要再鬼吼鬼叫了好不好?會把牠嚇到欸。」
牠的腳在我的手上癢癢的,像雞爪。粉可愛說。我把牠當作是我專屬的鴿子。我好好看了牠一眼,記住牠的顏色,然後才把牠放到陽台上,牠就飛走了。根本不必用殺的。

爸爸:「做得好。」

爸爸的聲音帶笑。我最愛聽他帶笑的聲音了啦,意思是你做得很好。放走鴿子以後我也不必洗手,我的鴿子沒有細菌。別人一天到晚囉嗦你要洗手。哇咧,這裡的細菌可真多,說出來會嚇死你!大家都嘛怕得要死。非洲來的細菌最毒最毒,所以我跟維里斯說哈囉他才會跑掉,他怕吸進了我的細菌會死掉。

我自己都不知道身上有細菌欸。感覺不到,也看不到。哇靠,細菌有夠奸詐的!我也不甩維里斯是不是討厭我。他打橄欖球是擒抱員,小動作很多,而且他沒有一次傳球給我。

愛格妮絲喜歡吹口水泡泡。她還是小貝比,還沒關係。我還想叫她多吹一點咧。越多越好,永遠不要停。
我:「哈囉,愛格妮絲!」

愛格妮絲:「ㄛ!」

我敢對天發誓,愛格妮絲說哈囉會害你的耳朵像抓狂的鈴鐺一樣鈴鈴鈴鈴亂響!可是你還是很喜歡。愛格妮絲一說哈囉,媽媽就又哭又笑。我認識那麼多人,沒有一個有媽媽這種本領的。愛格妮絲不能跟我們一起來,因為媽媽一天到晚要工作,所以給阿瑪奶奶照顧。要等到爸爸把店裡的東西都賣光,然後才能再買幾張機票,我們一家人才能團圓。我們離開才兩個月,要一年以後你才會開始忘記。其實也不用到一年說。

我:「會不會說哈利?」
爸爸:「還早呢,別心急。」
我:「她在幹嘛?」
爸爸:「只是吹泡泡。你該掛電話了。」
我:「好。快點來喔,帶一點辣薑糖來,這裡都買不到。我愛你。」
爸爸:「我也……」

電話卡沒錢了,我最恨這樣子了啦。雖然每次都這樣,我還是每次都嚇一跳,好像晚上我在看直升機,突然沒有聲音,我每次都以為直升機要掉到我的頭上了。哇咧,後來引擎又響了,真是好佳在!

──摘自《都嘛是怪腔男孩》部分內文

都嘛是怪腔男孩 吐司:敬!美味人生 大田PLU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