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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特族(二)

  我認識吉米時,吉米還在東京。那時他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天累得半死依然埋頭苦幹。而我則是沒有職業,寫小說投稿文學獎。很希望能出書,不過比起出書,我是想寫小說才寫的,而且也是附隨著小說而活。只是單純如此而已。當時還沒有「尼特族」這個詞,其實我本身也算是個尼特族。我並沒有搬回鄉下老家,而是向爸媽借錢付房租,偶爾會去便宜但不太乾淨的酒館喝酒,在那裡遇見了吉米,喝著酸味強烈的冰酒。我和吉米在那家滿是塵垢的酒館,從黃色笑話聊到國際情勢,無所不談。吉米見識廣博,但涉獵的層面都很粗淺,而且全是批判性的。

  和吉米上床,我絲毫不感到排斥。剛開始是我去吉米的住處,後來他也會來我家,來往得頗為頻繁。然而不管去誰家,突然睡在那裡也無所謂。我很喜歡吉米,現在也非常喜歡,當初會和他做愛只是碰巧處在一個房間裡,我們兩個都是很隨性的人,根本不在乎這種事。當然,對別人說「不在乎」是極為失禮的事。不過說到不在乎,這世上根本沒什麼好在乎的,這就是吉米的思想。

  不久,吉米的公司岌岌可危,他趁可以領到退職金之際辭掉工作,然後在千葉的東金租了一間便宜公寓。過去一切感興趣的事——車子、賽馬、電影——也隨著辭職一併戒掉,開始過著繭居的生活。詳細經過我不清楚,只知道吉米完全喪失工作意願。他開始向爸媽借錢,應該不只爸媽而已。最後還跑去地下錢莊借。只有上網戒不掉。雖然網站更新很慢,但是斷斷續續也有在更新。

  至少有個夢想的話,社會也會比較寬容對待。就我來說,我也只不過有一個想當作家的夢想,社會對我的眼光就寬容許多。不只是社會的眼光,自己也會對自己寬容一點。不過提到夢想,吉米一定會訕笑。

  吉米現年二十幾歲,不過也快三十了。他幾乎放棄了生存這件事,只留下那個網站就從社會消失了。我並不奢望吉米回歸社會。我對吉米沒有負任何責任,因此也沒有插嘴的權利。這一點是互相的。用一句我很討厭的話說,就是「對等」。

  但我企圖打破這種「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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