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書籍 > 搶先閱讀
 
 

慾望城市單身日記(一)

  早在雪城求學時,我就跟室友琳達講好,我們畢業時縱使還結不成婚,起碼也要訂個婚,而且我們要一起住在曼哈頓。有何不可?桃樂絲‧黛不總是住一間附兩個臥室的小公寓,裝潢成鵝黃和淺藍色,既舒適又安逸嗎?這絕不是裝腔作勢--不過是那種雍容華貴的大樓裡一小間月租一千五百元的簡樸公寓罷了,可憐的桃樂絲靠失業救濟金就租得起。光是床單和搭配的睡衣就得花一大筆錢。雖然受了四年大學教育,但希拉‧樂文和琳達‧閔斯克還是不知道這些年來好萊塢一直在騙她們。我們以為只要做個好女孩,用心尋找,桃樂絲‧黛就會在走入幸福婚姻的那一刻,把她的住處分租給我們。

  八月,琳達也找到了工作。她主修藝術,跟戲劇系一樣不教學生準備面對任何事。這是潮流。一大堆什麼準備也沒有的大學畢業女生。畢業以後,琳達拋開炭筆和美工刀,成為紐約市社會局的社工人員。她沒有靠猶太關係找到工作;她直接去申請。但她一進這部門,她隔壁鄰居的連襟的朋友的兒子,確實動用關係把她調到一個好區。只要女兒不需要出入貧民區分發社會救濟金支票,閔斯克太太倒不介意女兒在社會局上班。

  琳達努力過--她有從事社會工作的好心腸。她進社會局的頭三個月,替二十二個家庭鋪了塑膠地板,替另外六個家庭爭取茶几,又把一個母親和她九個私生子女送往佛羅里達度假。他們再也沒回來,這讓琳達的頂頭上司非常高興,所以他帶她到核果百匯喝咖啡,並試圖在桌子底下摸她膝蓋。

  我跟琳達約在華盛頓廣場的拱門底下見面。某個星期五早晨,我離家前往曼哈頓找公寓,展開新生活。我母親躲在無咖啡因咖啡後面,我父親躲在紐約時報後面。我對不起他們。

  進城的火車上,我一路想著即將在大城市享有的美好時光。要是我當時就知道我現在知道的事,我一定會轉回頭,再不找什麼勞什子公寓。我一定會留在富蘭克林廣場,直到我變得夠古怪,有資格被關在閣樓裡為止。

  「不行,不行,孩子們,不要去那兒,瘋子阿姨希拉住在上面。」

  「她為什麼會發瘋,媽媽?」

  「她發瘋是因為她沒結婚。所有人都覺得她不夠漂亮、不夠好,沒人要跟她結婚,所以她瘋了。就這樣。不行,不行,不可以上去,親愛的。」

  對啦,先生!要是我知道真相……實際的真相……我一定不走。有人說紐約是座叢林。不是的,它是件特大號的護襠式內褲,它給所有的男人撐腰。看統計數字就知道。

          連載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